各学科点、教研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部署,依据《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6年6月修订)》(附件1)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部分,学院将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党委书记 安东平
院长 方泉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田金徽
副院长 景玉宏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魏韵茗
党委副书记 李贞源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生化教研室主任 王凯荣 人解教研室主任 王德贵
新药教研室主任 许兆青 病生教研室主任 李 青
生理教研室主任 张 伟 病理教研室主任 张建刚
病原教研室主任 祝秉东 药理教研室主任 阎文锦
遗传教研室主任 谢小冬 免疫教研室主任 谭继英
中西医结合教研室副主任 王敏
研工组成员:研究生秘书 李荳
研究生辅导员 裴航
研究生班主任 王淑平 许彪 王超 张梦娜
学生代表:2024级 刘倬君 朱国锐 殷玥
2025级 李嘉玮 刘鹏宇 李思琦
2026级 则拉莱 樊晨悦
二、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学术学位硕士生特等、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2万元、1万元、0.8万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生特等、一等、二等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0.7万元;学术博士生特等、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2万元、1.5万元、1.2万元。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特等、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5万、1.2万、0.8万。具体奖学金指标金额与人数已下发至各研究所。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
1.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得分计算
(1)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学业成绩导出截止2026年10月10日,此时间点没有成绩的课目将不进入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2)综合表现评分依据《综合表现评分细则》(见附件1中《综合表现评分细则》)所规定内容为准。各班班委、党支部、研究生会计算汇总上一学年全体研究生综合表现得分,经班级内公示确认无误。
(3)学院将学业成绩及综合表现得分反馈至各教研室。
2.学业奖学金评定
(1)博士研究生由所在教研室组织评定。
(2)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根据入学类别划定学业奖学金等级;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由所在教研室组织评定。
3.评定结果上报
(1)各教研室、学科计算汇总评定分数,确定获奖人员,公示无误后于10月22日(周四)17点前上报学院。
(2)上报材料要求
提交《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研究生、导师、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后上交。
(3)学院将于10月22日至10月26日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基础医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