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字体大小T|T

各学科点、教研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部署,依据《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6年6月修订)》(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部分,学院将开展2026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党委书记 安东平

院长 方泉

副主任委员:副院长 田金徽

副院长 景玉宏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魏韵茗

党委副书记 李贞源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生化教研室主任 王凯荣 人解教研室主任 王德贵

新药教研室主任 许兆青 病生教研室主任 李 青

生理教研室主任 张 伟 病理教研室主任 张建刚

病原教研室主任 祝秉东 药理教研室主任 阎文锦

遗传教研室主任 谢小冬 免疫教研室主任 谭继英

中西医结合教研室副主任 王敏

研工组成员:研究生秘书 李荳

研究生辅导员 裴航

研究生班主任 王淑平 许彪 王超 张梦娜

学生代表:2024级 刘倬君 朱国锐 殷玥

2025级 李嘉玮 刘鹏宇 李思琦

2026级 则拉莱 樊晨悦

二、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专项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学院审核、学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工作机制。奖助对象主体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分为以下四类:

(一)突出贡献奖学金。该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任意一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为国家、社会及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赢得广泛赞誉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教研室推荐后学院择优推荐1人。

(二)未来学者奖学金。该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基础学科或前沿交叉领域开展研究,取得原创性、前瞻性学术成果,展现出卓越科研潜力与创新能力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教研室推荐后学院择优推荐1-2人。

(三)成果转化奖学金。该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技术应用、决策咨询等方式,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或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团队)。教研室推荐后学院择优推荐。

(四)创新实践奖学金。该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最高奖项(如全国一等奖、金奖或冠亚季军)的研究生团队。奖励标准为10000元/团队。教研室推荐后符合条件直接推荐。

同一研究生(团队)在同一培养层次学习期间,可获评不同类别的专项奖学金,但同类专项奖学金原则上仅可获评一次。原则上同一学年,获评国家奖学金则不可参评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

四、专项奖学金评定

专项奖学金由所在教研室组织评定并推荐,公示无误后于10月22日(周四)17点前与学业奖学金一同上报学院。

上报材料要求:提交《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由研究生、导师、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后上交。学院择优推荐后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基础医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

1.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6年6月制定);

2.基础医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