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17号)及各年度立项文件要求,现对2022-2023年度学院立项的一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2023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2022年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验收说明
2022-2023年度学院立项的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由项目由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项目验收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一般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进行结题,2021年之前一般项目如本次未能结项,将做撤项处理。院级一般项目结项后,学校将从院级结项优秀项目中遴选认定为校级一般项目。
三、 材料说明
(一)材料系统完整,能够体现预期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材料应至少包括2个:①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1);②项目研究报告,或论文,或有关著作(中期检查可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相关文本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不少于1500 字,研究报告和论文一般不少于 3000字。
(二)项目组在报告书中所列的成果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时间应在项目执行期内,且标注“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同时应说明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期号,或著作出版单位、时间,并复印完整论文,或著作封面及内页出版信息。
(三)尚未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需提供原始稿件或收录通知、待出版证明等。与项目有关的课件、图片、影像、光盘资料、调查报告和调查问卷等,可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并在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报告书中具体说明。
(四)如因实际情况,项目尚未开展,或尚未如期完成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请如实说明并提交“延期结题或延期检查的申请书”。字数不限,格式自拟。申请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备案。
四、 报送说明
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告中需对当前项目进展情况、 成员分工、经费开支、具体成果、预期研究目标的实现情况、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进一步的研究思路或计划进行全面、详实地总结。所有材料请于12月13日前提交jcbk@lzu.edu.cn。项目对应的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立项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教学工作量核算,以及项目组成员再次申请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教学考评与评审的参考依据。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完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昱 王晶宇
基础医学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