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学科点负责人、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组成,对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并对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组成,通过与考生面谈及心理测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含考生报考导师在内)组成,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综合考核。
一、申请材料考核
申请材料考核成绩预计3月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和面试考核安排
1.根据学院公示的准考名单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同时进行考核。
2.具体安排: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报名现场确认 |
3月10日 |
上午8:30-11:30 |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医学教学实验楼718 |
英语笔试 |
3月10日 |
下午14:00-15:00 |
城关校区东区医学教学实验楼一楼报告厅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3月10日 |
下午15:30-18:00 |
现场确认时通知 |
专业课笔试 |
3月10日 |
晚上19:00-21:00 |
城关校区东区教学实验楼一楼报告厅 |
面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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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组、时间详见下表 |
说明:
(1)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已获学位人员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原件。
(2)面试考核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5位及以上副教授、教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分组及考核时间如下:
分组 |
包含的研究方向 |
包含的报考导师 |
面试考核时间 |
面试考核地点 |
基础医学1组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李敏 |
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 |
医学教学实验楼701会议室 |
病原生物学 |
祝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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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生理学 |
方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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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2组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景玉宏 |
2023年3月11日下午14:30 |
医学教学实验楼601会议室 |
邵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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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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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遗传学 |
王德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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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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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3组 |
新药创制 |
王凯荣 |
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 |
医学教学实验楼1016会议室 |
王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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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兆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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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文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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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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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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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王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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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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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4组 |
循证医学与医学信息学(包括循证社会学方向) |
陈耀龙 |
2023年3月12日上午8:30 |
医学教学实验楼426室 |
马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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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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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金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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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克虎 田金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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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疾病诊治基础研究 |
陈耀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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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金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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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克虎 田金徽* |
三、拟录取名单确认
(一)招生计划配置原则
1.根据学校下达给基础医学院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按导师分配招生名额。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排名
对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基础医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排名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在学校下达给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结合导师研究方向和导师分配名额,以报考导师为单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当年只有1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的导师,原则上应招收非在职博士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经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三)相关说明
1.因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持续增长,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有限,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个别导师不能分配到招生指标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硕博连读考生在录取前须将硕士期间所欠学费结清。未结清者,不予录取。
4.已被录取为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硕士生,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其他院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初试面试成绩。考核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咨询电话:0931-8915092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5023
学院电子邮箱:jcyxy@lzu.edu.cn
学院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医学教学实验楼718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学校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