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教研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部署,依据《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2023年9月制定)》(附件1)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部分,学院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委员:安东平 宋焱峰
副主任委员:方 泉 谭玲玲 徐 争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学习 王德贵 田金徽 许兆青 李 青 李 敏
张宝来 林 利 祝秉东 谢小冬 谭继英
学工组成员:李 荳 裴 航
学生代表: 张晓昱 易少威 桂欣宴
二、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4年;硕士修学年限不得超过3年。
三、奖励标准及人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2023年学校划拨给我院的指标是:博士 2人,硕士4人。
四、国家奖学金评定
1.国家奖学金申请
各教研室至多推荐1名国家奖学金申请人。
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不改变原表格式及篇幅,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严格按照表后所附“填表说明”(附件3)填写(未按填表说明填写视为申请无效),提交前需导师和教研室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
(2)经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正式打印的成绩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成果公示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交电子版。科研成果发表时间应在参评者本培养阶段内。第一完成单位为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
②论文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明复印件(提供作者排序),一式两份。
④其他证书、荣誉证明。
⑤所有科研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确认。
(4)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7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peih@lzu.edu.cn ,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9日12:00。
2.资格审查
学院将于10月10日前进行申请者公示和资格审查。
3.评定程序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将提交至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由奖助委员会根据《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5天。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