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4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基础医学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以基础医学院2022-2023学年参评人数为基本测算依据,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在9月28日23点前登录智慧学工提交申请,电子版附件发送至邮箱peih@lzu.edu.cn
2.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
本科生奖助委员会评审后,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1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注: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在学工系统—资助申请——附件栏上传。
2.学院评审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本科生奖助委员会评审后,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奖学金申请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2-2023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4.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照要求完整仔细填写,切勿抄袭。
5.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撰写事迹材料(电子材料)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1.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3.奖学金发放时间
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分两次发放。
(三)单项奖学金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8项。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4)执行。
1.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2.推荐要求
单项奖学金原则上每项每个学院只推荐1名学生,全校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各项奖励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奖励标准
2000元/人
4.奖学金发放时间
2023年12月
四、材料报送-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5),请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7)认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一份)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8)
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9)
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peih@lzu.edu.cn
联系人:裴 航,联系电话:8915023
注:本科生奖助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0
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