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字体大小T|T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的对象为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提交材料要求
    项目组必须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组各成员分别撰写《个人总结》;创新训练项目还需提交《项目研究论文》作为结题成果;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创业实践项目还需对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项目研究论文》:是创新训练项目组对项目研究内容、方法及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详尽论述。项目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不低于6000字的项目研究论文,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语句通顺、计算准确、绘图清晰。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兰州大学创新项目学生研究论文撰写规范》(附件3)。
    《创业计划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围绕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提交以进行创业实践、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书。计划书一般应该包括执行总结、产品或服务、行业分析、市场和客户调查、营销策略、竞争分析、组织架构、财务分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一般不少于5000字。
    项目成员工作总结(题目自拟):项目组各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不超过5张),不少于800字,每个成员一份。
    2.项目负责人于3月9日前在“智慧学工-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基础医学院医学实验大楼502。项目若有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注册公司等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须在“管理系统”-“阶段性成果”中提交。
    3.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整改报告书》(附件4),详细阐明项目进展及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审核。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既不提交延期也不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不予结项。
    三、评审要求
    1.答辩时间暂定第三周(3月7日-11日),项目负责人以PPT汇报方式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主要从项目意义、创新点及特色、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所取成果如有实物,请尽量进行实物汇报演示。
    2.评审专家综合参考结题答辩以及项目成果情况(如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等),严格评审标准(参照附件5)对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给出明确的评审结果,具体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参考使用评审打分表(附件6)。
    四、评审结果
    1.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优秀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优秀项目”30余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该项目指导教师同时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2.评审结果为“一般”的项目,须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报告(附件4)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安排参加下一期结题答辩,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将不予结项。
    3.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结项,中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项目不参加结题答辩,结项直接评为“不合格”。
    附件:
 
 
基础医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