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字体大小T|T
    根据《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21〕5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团联发〔2021〕6号)要求,为及时跟踪了解我院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项目按时完成各项研究工作,现将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要求
    1.本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由学院学工组组织,根据指导老师和专家小组意见,严格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提交《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1)。
    3.中期检查评议等级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二、时间安排
    1.9月22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版项目进展报告书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纸质版项目进展报告书(两份)导师签字完成后,于9月26日前交至医学实验大楼502室。
    2.第五教学周(9月27日-30日)学院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3.10月11日—10月18日,校团委对中期检查合格项目进行随机抽样抽查,并将合格情况予以公布。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校团委将终止对项目的资助。
    三、工作要求
    原则上,各项目立项后不再对项目名称及内容进行调整,也不对项目成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增减;确需调整的,请学院在中期检查报告中予以说明,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上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进行调整。
 
    基础医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