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字体大小T|T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搭建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的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 2021 年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兰州大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且一经立项不得变更,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
3.每个申报项目由导师指定一名研究生担任朋辈导师。
4.原则上仅支持基础医学院教师指导的项目。
5.申报项目名称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6.学生个人、小组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者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集体项目中必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个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7.同一项目不应在不同学院申报。
8.申报项目不应与往期国创、校创、莙政和基础医学院“新医科本科交叉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重复。
9.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出自《基础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课题指南》(附件4),学生根据研究兴趣联系指导老师进行申报准备。
二、组织申报程序
1.申报者请于3月16日前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匿名评审活页》(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isen@lzu.edu.cn 。学生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同时并将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
2.3月2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分数予以立项排序
3.4月上旬,校团委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4.4月中旬—11月中旬,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5.9月初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
6.11月中旬至12月初,项目结项。
7.12月中下旬,评优表彰。
三、经费支持
1.学院预计立项不设限,项目经费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自筹。
2.学院将根据结项情况对优秀的项目给予部分经费奖励。
四、其他事宜
1.2020年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以开展进一步的研究。2020年延期结项预计在2021年结项项目需在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3.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4.在团委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时,需将负责人所在学院填写为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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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基础医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