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字体大小T|T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搭建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的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 2021 年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兰州大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且一经立项不得变更,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
    3.每个申报项目由导师指定一名研究生担任朋辈导师。
    4.原则上仅支持基础医学院教师指导的项目。
    5.申报项目名称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6.学生个人、小组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者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集体项目中必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个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7.同一项目不应在不同学院申报。
    8.申报项目不应与往期国创、校创、莙政和基础医学院“新医科本科交叉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重复。
    9.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出自《基础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课题指南》(附件4),学生根据研究兴趣联系指导老师进行申报准备。
    二、组织申报程序
    1.申报者请于3月16日前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匿名评审活页》(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isen@lzu.edu.cn 。学生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同时并将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
    2.3月2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分数予以立项排序
    3.4月上旬,校团委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4.4月中旬—11月中旬,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5.9月初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
    6.11月中旬至12月初,项目结项。
    7.12月中下旬,评优表彰。
    三、经费支持
    1.学院预计立项不设限,项目经费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自筹。
    2.学院将根据结项情况对优秀的项目给予部分经费奖励。
    四、其他事宜
    1.2020年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以开展进一步的研究。2020年延期结项预计在2021年结项项目需在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2.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继续鼓励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具体要求见《关于邀请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的通知》,http://tuanwei.lzu.edu.cn/lzupage/2019/03/18/N20190318173802.html
    3.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4.在团委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时,需将负责人所在学院填写为基础医学院。
    欢迎加入基础2021校创交流群(微信)
    附件:
基础医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