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兰州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基础医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安东平 方 泉
成员:景玉宏 田金徽 李贞源 谭玲玲 冯 杰
秘书:李 荳 石学睿
(二)审核评议小组 学院按照综合评价指标分类成立由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组成的审核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
三、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名额共8名(含本研贯通2名)。
四、学生申请资格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的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具有推荐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的学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基础医学普通班前四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前50%(含)的学生,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2. 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等方面(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六、推荐办法及说明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具有(拟)推荐资格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将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一)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前四年必修限选学分绩,不含辅修专业、微专业等成绩表)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其中学业成绩在总成绩的权重为70%,综合评价得分占30%。由学院审核评议小组分别对学生进行评分。根据学院各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以各班级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推荐资格,如有放弃名额由学院调配。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基本素质成绩15%+科研成果15%+竞赛获奖10%+科研训练10%+科研潜质35%+外语能力10%+志愿服务5%)×30%
注:综合评价体系(附件2)各个部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其中基本素质成绩、志愿服务得分情况由学院学工组提供;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由学院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在学期间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科研训练、科研潜质和外语部分由审核评议小组结合支撑材料和学生陈述进行评分,参考学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导师科研训练情况及效果、四六级成绩等。
学院审核评议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指标,通过答辩考核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答辩结果按得分排名进行公示。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申请推免学生应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成绩单,请申请推免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处理,届时将由学校统一下载生成成绩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七、推荐工作时间及要求
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19日17:00结束。
(一)符合推免条件的同学,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科研训练、外语成绩等证明材料),由班级学习委员汇总后,交至石学睿老师处。截止时间9月12日下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二)9月13日-9月19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审核评议小组对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七日。
(三)9月19日17:00前,学院上报教务处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2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9月28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9月29日9:00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书,学院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纪律监督
推免工作在学校学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下进行,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的顺利实施,由学院纪检委员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和负责解答学生的各项疑问,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学生对推免工作相关环节有异议时,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件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本细则2025年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联系电话:0931-8915023
纪检监察:0931-8915021
邮 箱:zhyli@lzu.edu.cn
教 务 处:0931-8912031
推免问题反馈邮箱:tmgz@lzu.edu.cn
基础医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