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字体大小T|T

各教研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news.lzu.edu.cn/c/202305/101143.html),现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教师: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并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3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近5年来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已获得校内评审的企业基金性质奖励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推荐评审。

三、奖励额度

(一)教师

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四、名额分配

学校推荐名额3名,其中特等奖提名人1名。各学院可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或特等奖人选。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和研究生院亦可直接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申报人填写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附件1)、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简况表(附件2),并于6月1日18:00前报送材料至学院办公室7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zhijuan@lzu.edu.cn。学院根据学校评审程序及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1: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

附件2: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候选人简况表

基础医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