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字体大小T|T
各研究所(中心):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凡我校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行政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以及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本次限申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四)在研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参与新项目申报。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但不得与在研的相关项目重复。
(二)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教学思想,体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具有创新性、可行性。
(三)研究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协同育人。
(四)研究路线及方法要科学严谨,注意科学性与政策性的有机融合,灵活性与规范性的有机统一。
(五)预期成果应体现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的要求,对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六)研究时间一般为1或2年。如因项目客观研究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项目申报说明
(一)鼓励跨行业、跨学校、跨学科、跨部门以团队形式组织申报改革力度大、预期效果好、师生受益面广的项目。
(二)鼓励申报团队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瞄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综合性、政策性,以及有理论创新或实践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
(三)鼓励结合学校和所在单位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规划、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干部作风、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医德医风”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等,针对不同学科、学院、专业、教学团队、部门职责,以及学生组织、学生活动、学生核心能力、教师教学能力、管理专业化等,开展研究。
(四)鼓励教师立足专业教学体系、课程教学体系,结合教师职业成长与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教材或讲义编订与完善,教学大纲或教学内容的设计与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与改进,学生学习方法创新与策略提升、学生学业考评体系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与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四、项目经费与资助说明
(一)本年度拟立项支持的教学研究项目,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其经费管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并参照《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18号)相关条款执行。
(二)本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拟资助若干项,每项拟支持额度6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拟资助若干项,每项拟支持额度4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拟资助若干项,每项拟支持额度0.5~1.5万元。
(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申报的“一般项目”,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申报的“一般项目”,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安排统筹负责。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有关政策,拟订具体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四)本年度项目立项后,所有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到位,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执行完毕。学校于2018年春季学期组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对其中执行效果好、研究有突破、成果显著、师生认可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其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再次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凡我校专任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承担的“重大项目”结题后,计算30个教学工作量;“重点项目、委托项目”结题后,计算20个教学工作量;“一般项目”结题后,计算10个教学工作量。
项目结题成果可以是研究报告、专著、论文,也可以是教育教学改革案例、自编讲义或教材、教学软件等。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题,研究成果应包括1份研究报告,且至少公开发表1篇文章,或被省级全国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自编教材、专著、编著及译著达到出版要求。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6月6日。
(二)材料填报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5人。“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组成员可根据研究需要而定。非我校在职教职工参与项目,应予以说明。
2.项目申报人应认真研究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精心设计选题和研究方向,按要求填写《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所填内容应客观准确、详实完整、论证充分、预算合理、格式规范、研究路线科学可行。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以及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评审的“一般项目”应先由所在单位或依托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再报学校参加评审;委托项目由牵头单位论证完善后报送;各教学单位负责评审的“一般项目”经所在单位答辩评审后报送。
4.申报人将《兰州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学院办公室(精诚楼5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ingln@lzu.edu.cn,联系人:邢丽娜,联系电话:8915092。
六、项目评审与立项程序
所有申请2017年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均须参加现场答辩。委托项目不参加答辩。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申报的“一般项目”,现场答辩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其他项目现场答辩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所有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汇报PPT和答辩材料,汇报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各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拟立项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项目立项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