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选题范围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
由学院组织遴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立项评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答辩。重点项目应面向学院和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改革方案系统、实践基础扎实,改革成效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2.一般项目:
由学院负责申报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结题并报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列为校级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分经费支持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管理。
自本年度起,学院建立院级项目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衔接机制: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数字化教学研究项目等校级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从院级优秀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
(二)选题范围
申报选题应紧密结合《2026年度基础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聚焦专业建设与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与基础临床融合、面向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等多专业的基础课程分层教学、教材与新形态数字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赋能、实验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发展、教学评价与质量保障、科教协同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向。鼓励从教学现状调研和问题诊断入手,用数据和事实支撑改革设计;优先支持已有一定教学实践和研究基础、能够直接应用于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环节、改革成效可检验、可推广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完成时限
(一)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员工,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限制与团队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项教改项目;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在提交结题材料前,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教改项目(委托项目除外)。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成员职称、学科背景和分工应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能够充分发挥各自专长。鼓励跨教研室、跨学科、跨院系(含临床学院、科研平台、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三)研究周期
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项目负责人可向学院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四)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已获同级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培育等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研究内容与已结项项目相比无实质性变化的;选题空泛、缺乏实践基础和可考核成果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申报名额
本年度学院择优推荐校级重点项目2项左右,参加学校重点项目评审;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立项,其中经费支持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项、自筹项目不超过6项。以上名额如学校教务处当年通知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四、评审与立项程序
(一)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上传实名和匿名版申报书。
(二)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
(三)公示立项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重点项目由学校发文立项,一般项目由学院发文立项。
(四)过程管理
立项项目纳入学院统一过程管理,按期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后续申报教改项目和推荐教学成果奖的参考依据。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9日24: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
1.《202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实名及匿名(附件上传)各1份;
2.相关教学实践基础、前期成果等支撑材料(可选)。
(三)报送方式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请于11月29日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填报。
(四)时间节点
各申请人于2026年11月29日前报送学院;学院评审拟于2026年12月10日前后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及推荐上报于2026年12月下旬完成。
六、其他要求
(一)各教研室(所)、中心应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对照指南做好选题论证和申报书指导,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一致。
(二)学院将组织专题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石学睿;办公电话:8915023;邮箱:jcbk@lzu.edu.cn。
附件:1.2026年度基础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基础医学院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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